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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新彰銀股權爭議案今天(27日)一審宣判,網路時報報導,台新獲勝。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答詢時說,他還不知道這件事,要回去再了解一下判決內容,但輸了一定會上訴。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詢問張盛和,官司為何會輸?張盛和表示,還不了解,但「我們的律師是很好的律師」。費鴻泰問,若一審財政部輸了代表什麼?張盛和說「這代表也不要協商、也不要選了,明年改選時,公股就給它(台新)了」。民國94年,財政部標售彰銀特別股,台新金控經公開競標,以每股26.12元、總價365.68億元,取得彰銀持股22.55%、成為彰銀最大股東。財政部在94、97及100年,連三屆彰銀董監改選時,都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銀多數席次,但在前、103年彰銀董事會改選時,卻一舉反攻,導致台新在董事會失去多數席次,也失去彰銀經營主導權。台新金因而主張,財政部未誠信履約,違反94年時承諾。台新金在103年12月提起訴訟,要求財政部應依約定,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主導權,否則應賠償台新金控喪失經營權的鉅額損失。台新金原先向財政部求償100億,隨後追加到165.58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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